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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

来源:郑园林〔2013〕275号

郑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

一、城市道路绿化规划设计应符合《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》(CJJ75-97)。

二、新、扩建城市道路的绿化规划设计须经市园林局审查同意后,方可组织实施。

三、行道树树种选择应符合以下条件

1. 大乔木;

2. 树冠大,荫好;

3. 树形美观,主干通直;

4. 寿命长,能保持健壮生长50年以上;

5. 生长较快,宜选用速生树种;

6. 耐修剪,修剪后萌生新枝较快;

7. 抗病性强,无或很少生病虫害;

8. 适应性强。

四、行道树宜选用

1. 落叶乔木:悬铃木(法桐)、国槐、千头椿、臭椿、白蜡、重阳木、枫杨、栾树、黄山栾、合欢、楸树、苦楝、银杏、鹅掌楸、七叶树、朴树、元宝枫、三角枫、五角枫、丝棉木、黄连木、榉树、杜仲、乌桕、核桃等。

2. 常绿乔木:女贞、广玉兰、雪松等。

五、同一条或同一路段,行道树种应统一,规格整齐一致。

六、有条件的,道路每侧要栽植两排行道树。

七、行道树主干通直,树干无损伤,生长良好;无病虫害或病虫危害症状;树冠各方向枝条分布均匀;根系完整,大根不得有严重损伤。带土球的苗木,土球必须结实,捆绑的草绳不松脱。

八、行道树胸径要求8厘米以上,主干高度要求3-3.5米,同一条路段定干高度应统一,误差控制在±5厘米内。

九、行道树穴以150厘米见方为宜,并做覆盖处理,黄土不宜裸露,路面以下宜用20厘米厚的卵石或其它石砾,既透气,又便于浇水,渗水。

十、行道树株距应根据树种生长特性,选用5-8米,树干中心距路缘石不小于1米。

十一、栽植穴直径应为100-150厘米,深70-100厘米;种植土必须为壤土类,如遇石砾土、城市杂土、三七灰土等影响树木正常生长的,必须全部更换成好土。树穴穴壁要垂直,呈圆筒状,不能挖成锅底形。

十二、行道树栽植时,先在树穴中填15-20厘米厚的松土,然后将苗木直立放于穴中,在四周均匀填土,同时将树体稍稍向上提动,使根系与土壤密切接触,随填随夯实。填至距地面8-10厘米时开始做堰,堰高不低于20厘米,并设临时支架防风。行列式栽植必须保持横平竖直,左右相差最多不超过树干直径的一半。定植后及时浇头遍水,至满堰,第三日再浇第二遍水,第七日浇第三遍水,水下渗后封堰。天气过于干燥时,过10-15天仍需开堰浇水,然后再封土,做覆盖处理。

十三、重要路段行道树栽植后至树穴封土前,应设围挡。

十四、道路绿地率指标控制:园林景观路不低于40%;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,不低于30%;红线宽度40米至50米的道路,不低于25%;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,不低于20%

十五、道路绿化带宽度每个应在1.5米以上(不含侧石、挡墙宽度)。

十六、绿化带必须安装浇灌设施。

十七、绿化带种植土层厚度要达到 60-90厘米。若受条件限制,土层厚度不得小于50厘米。种植土层必须与地下土层连接,如种植层下有三七土、水泥板、沥青、石层等隔断层,必须将其铲除并更换为好土,换土时要压实,并使回填后的土层表面离花坛侧石上平面5-7厘米。

十八、绿化带植物配植要做到乔木、灌木、地被植物协调统一,注重应用常绿树种花灌木和彩叶植物,地被植物宜选用多年生宿根植物,少用或尽量不用冷季型草坪。绿化带内栽植乔木,树干中心距路缘石不小于0.75米。在路口处和分车绿带端部配置植物时,不得影响驾驶员视线。

十九、绿化带种植苗木无病虫害或病虫危害症状;根系完整。土球必须结实,捆绑的草绳不松脱。栽植穴、坑应大于土球和根系,保证苗根舒展;栽植时苗的栽植深度应充分考虑植物的生物学特性,一般以所埋之土与根茎处相齐为宜。苗木栽植完成后必须当天浇一遍透水,第二天和栽后第七天分别再浇一次透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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